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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时候荷兰和英国各自成立的东印度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英国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英 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EH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个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可敬的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于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协助统治和军事职能。
东印度公司训练雇佣军,表面上是印度封建王公所拥有,但这些封建王公因受到东印度公司的“保护”,实际上是为英国人服务的。它由欧洲军官指挥,对英国占领印度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这支雇佣军,英国就不可能征服印度。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疯狂进行殖民掠夺,除了上述抢劫孟加拉国库外,1799年,攻陷迈索尔首府时,又抢劫了价值1500万英镑的王室珍宝。英国通过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另一种掠夺手段是垄断鸦片、食盐和烟草贸易。其中,鸦片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七分之一。强迫孟加拉农民种植鸦片,再走私运到中国销售,从中牟取暴利。
在18世纪,中国对鸦片的需求十分之高,而在1773年,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取得了鸦片贸易的独占权。但由于东印度公司的船只被禁止运送鸦片到中国,所以在孟加拉地区生产的鸦片要先在加尔各答出售,再在那里运到中国。尽管中国政府一直禁止鸦片入口,又在1799年重申禁烟,但公司仍从孟加拉透过贸易商和中介走私鸦片到中国广州等地,平均每年更高达900吨。鸦片源源不绝的输入中国,使中英贸易形成了庞大的逆差,尽管中国输出茶叶、丝绸和瓷器,仍未能阻止白银大量流出的问题。在1838年,当时鸦片输入中国的数量高达1400吨,中国不得不对走私者处以死刑,并派出钦差大臣林则徐监督禁烟。禁烟与日后的销烟引发了1840年鸦片战争,最终使中国租借香港岛予英国。
从18世纪60年代起,东印度公司开始走下坡路,1813年,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贸易垄断权被取消,同年,英政府又取消了它对中国的贸易垄断权。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特权被取消后,来广州十三行贸易的英国商人从原来统一由东印度公司组织而变为散商,英国政府特派官员与中国政府交涉商务事宜,使原来商人与商人之间的交涉一变而成为政府间的交涉,由此而埋下了中英两国冲突导火线的种子。种种权力被取消后,东印度公司走向了破产的道路。1858年,东印度公司用尽毕生精力为英国聚敛到足够的财富之后,被一脚踢开,东印度公司被英国政府正式取消,英国政府开始直接统治印度至1947年。
二、荷兰东印度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语: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其原名意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帜以V串连O和C(上方的A为荷兰阿姆斯特丹的缩写,代表该船只或设备是阿姆斯特丹所派出,若为密德堡市派出者则加注M字,依此类推。)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将近两百年间,总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约有100万人次的欧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亚洲地区。平均每个海外据点有二万五千名员工,一万两千名船员。
荷兰当时的国家议会授权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具有贸易垄断权。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22年在澎湖建立城堡作为贸易据点,但当时澎湖为中国明朝政府季节性驻防的汛地,经交涉失败后,中国派遣由俞咨皋率领的军队包围荷兰人的城堡,迫使得荷兰人于1624年转而到当时未有实质政府统治的福尔摩沙岛(今台湾岛)大员(今台南市安平区)设立据点,占领台湾的期间由1624年,至1662年被明郑延平王郑成功打败为止,称之台湾荷兰统治时期。当年的建筑如热兰遮城、普罗民遮城等仍留至今,唯多已倾圯。
占领台湾的目的是为对中国、日本、朝鲜半岛与东南亚商业据点的枢钮,并垄断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地)与中国间的贸易。主要的输出贸易内容包括砂糖、鹿皮、鹿肉、鹿角、藤、米,转运贸易内容包括荷兰的金属、药材,巴达维亚的香料、胡椒、琥珀、麻布、棉花、鸦片、锡、铅,中国的丝织品、陶器、黄金、蚕丝。
以鹿皮为例,在1634年到1638年短短四年之间,由台湾输出到日本的张数由十一万张成长到十五万张。到了1658年,台湾砂糖的输出量已经足够供应日本与波斯的需要,并增加巴达维亚为输出对象。
荷兰东印度公司亚洲约有35个据点,日本据点的获利为38.8%排名第一,第二名即是获利25.6%的台湾,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这些地方的获利主要是配送给荷兰的股东,而非用回馈当地人或用于当地的建设。
当时在台湾经营贸易的国家除了荷兰,尚有日本人,鉴于日本人的商业竞争,荷兰台湾长官遂对日本商人课征十分之一的关税,引起双方不满,甚至发生滨田弥兵卫事件,1628年两方终止贸易,经过荷兰方面道歉,又交出得罪日本人的彼得?奴易兹(Pieter Nuyts)到日本监禁,1632年才又恢复贸易,但日本在不久之后进入日本锁国时代。除此之外,因为荷日两方政府对于其所有领地都有司法权执行的权力,为此两方也发生过冲突。
郑成功收复台湾发生在公元1661年。明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中国台湾。清初,郑成功下决心赶走侵略军。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三月,郑成功亲率2.5万名将士,分乘几百艘战船,浩浩荡荡从金门出发。康熙元年初,侵略军头目被迫到郑成功大营,在投降书上签了字。至此,郑成功从荷兰侵略者手里收复了沦陷38年的我国神圣领土台湾。
荷兰东印度公司解散的主要原因在十八世纪时,荷兰与英国之间的战争不断,两国在1780年-1784年间的战争,由于国内对于亚洲货品的需求量大减,导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经济出现危机,终于在1799年12月31日宣布解散。公司遗址为现今阿姆斯特丹大学。
到底是谁成立了“东印度公司”?
在欧洲历史上一共有过多个被简称为东印度公司的企业,它们分别是:荷兰东印度公司
丹麦东印度公司
法国东印度公司
瑞典东印度公司
神圣罗马帝国东印度公司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者称为英国东印度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成立于1602年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
英国东印度公司介绍
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英国东印度公司徽章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BEIC,EH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是一个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可敬的东印度公司”(The Honourable East India Company)于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协助统治和军事职能
详细资料请您参见 The Honourable Company--A History of the English East India Company(英文原版)(英国东印度公司史) 书籍作者:John Keay图书出版社:Harper Collins
以上资料来源杭州图书馆,希望有助于解决你的上述回答。
东印度公司是个什么样的公司,是怎么消亡史?
东印度公司是一个特殊的公司也可以叫做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者是英国东印度公司,是一个股份制公司由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的皇家特许公司,给予它在印度贸易中有特权。可以说东印度公司是一个披着贸易羊皮的流氓公司,主要是依靠剥削殖民地来获取财富的公司。
十六世纪末期荷兰探险船队抵达印度洋发现了南洋群岛上丰富的物产和资源,于是野心膨胀的荷兰人暗中发展军工业没过多久荷兰的海军实力称霸世界成为海洋上的霸主,第一批荷兰人起航后在印度获取了丰厚的利益,他们在印度洋区域低价收购商品回到欧洲以后又以高价卖出,每次的交易荷兰人能够获取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这使西方许多国家开始眼红纷纷效仿荷兰。
由于缺乏政府的统一管制越来越多的海上马车夫加入瓜分印度洋的利润,因此荷兰人内部出现了利益纠纷打着贸易七号的荷兰公司出现恶意竞争,没有了一致对外的精神,荷兰政府为了增加自己在印度洋的收益于是勒令国内所有的贸易公司整合,于是在1602年5月20日臭名昭著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
由于印度殖民贸易的巨大利益东印度公司排斥其他国家的商人,气愤得英国商人在1689年在伦敦成立了一个新的英商东印度公司开始与原来的东印度公司分庭抗礼进行竞争,1702年国会将两个东印度公司合并,从此更大规模的殖民侵略开始了,由与东印度公司的盈利全部流入英国加速了英国的工业革命,这就给东营地公司造成致命危机,1858年东印度公司被英国政府正式取消,英国政府开始直接统治印度自从东印度公司正式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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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印度公司到底是荷兰的还是英国的